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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三年,没有签到劳动合同和社保,现在无缘无故被我辞退了,我可不可以要求他给与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9-25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者被辞退可以要经济补偿。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 单位对无故辞退一直没有补偿的意思的,要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进行处理,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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