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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夫和我结婚前他向别人借了十万块钱,由于他一直没有偿还,婚后债权人要求他重新写了一张欠条并且要求我签了字,现在我和我前夫离婚了,那么这比债务需要由我偿还吗?我应该怎么做

债权债务 2022-09-26 2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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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欠条原则上是由债务人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协议离婚时建议明确债务的归属。债务需要区分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签字借款,同时配偶也追认一同偿还,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配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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