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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合伙人以借用(挂靠)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工程款都是拨到公司里,由公司转给我的合伙人,然后再由我的合伙人转给我,我再支付工地上的人工费,机械费和材料费,后面还有30%的工程款我的合伙人就没有转给我,他自己去支付,而我找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总计有8万元就没有付清,其他的全部付清了,现在我找的人只认我来要,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的合伙人从不管工地,我是工地上的现场负责人,我也没有分到一分钱的报酬,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2-09-27 1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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