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想请教您。甲方欠乙方18万的工程款,甲方立了一个合同,说十八万分两笔付清,第一笔为签合同的5天后,第二笔为第一笔的一个月后,但是这中间不能有工人去甲方闹事。如果有工人闹事,不但不付工程款,还要乙方赔偿20万的违约金。只是,如果甲方自己找工人冒充乙方闹事,然后以此为由不付第二笔费用,法律会支持甲方此举吗?麻烦律师帮我解难

建筑工程 2022-09-30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