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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尾款8700元左右,客户收取材料之后,在答应结算尾款日期之前,欠于尾款未结算,找理由拖欠,怎么讨回,需要什么材料,如果找您,怎么收去费用。

建筑工程 2022-09-30 2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可根据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合同有约定利率的从约定计算利息,合同无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2、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以发包人拖延结算或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施工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对发包人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应由当事人根据过错程度予以分担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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