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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是2009年生的,去年交了6000多的罚款,今天打电话通知的还要交1万1000多的罚款,请问我该怎么做啊

行政诉讼 2022-10-01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简易程序:

    1、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于个人50元以下、法人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2、执法人员至少要2个人到场,表明身份,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再制定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3、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金额、时间、地点、执法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
    (二)一般程序:
    综合执法机关依据职责,或者根据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
    执法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限期改正、暂扣工具或物品、处罚审查、处罚决定、听证程序、送达与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 治安管理处罚罚款最高是三千元以下。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而是行政执法单位作出处罚决定的方式。而罚金是强制犯罪嫌疑人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违法行为人收到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一般是十五日内交罚款,有法定情形可以当场交罚款的可以当场交纳。法律明确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交纳有困难的;事后难以执行的等,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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