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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两兄弟,我是弟弟。1949年,土改分房子时,父母亲分了一个房子(我未成年,所以和父母亲一起住)。因为哥哥已经成家,所以单独分了房子。期间,哥哥把分的房子卖了,向我父母亲要了一块地,又建立一个自己的房子。父母亲三十多年前死了,就把祖屋留给我。哥哥对此也没意见。二十年前哥哥死了。如今他的后代和我打官司,要和我争我父母亲留下来的房子。现在有两个疑问,一是时间这么久了,法律还支持吗?二是如果哥哥的后代要分祖屋,那是不是我哥哥当时像我父母要地建的房子,里面有一半的地也应该是我的?

婚姻家庭 2022-10-01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兄妹继承的共有房屋可以买卖。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房产继承分割纠纷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就遗产范围、遗产分配情况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谁拆迁分得房?安置了哪些人?要视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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