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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7年秋有一同事请客,我因有事晚去了一个多小时,他们都快喝完了。且我滴酒不沾,期中也劝过他们少喝点,散场时也确定没人喝多,但其中一人驾摩托车撞到一面包车侧尾,送医后于一星期后死亡。前几天接到法院传票,其家人起诉了,要求我们一起吃饭的五人共同赔偿33万多元!请问我有责任吗?该赔偿吗?如果赔最多赔多少?现在我该怎么做?

损害赔偿 2022-10-02 04: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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