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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弟弟对独身患病的亲姐姐是否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如果有,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姐姐去世后,弟弟还有继承姐姐遗产的权利吗?

婚姻家庭 2022-10-02 0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赡养老人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属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包括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因此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兄弟姐妹具有法定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姐弟间有没有扶养义务要看情况。如果父母都已经死亡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也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并且姐姐有扶养能力,弟弟属于未成年的,姐姐对弟弟才有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姐姐对弟弟一般没有扶养的义务,但父母都已经死亡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也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而姐姐有扶养能力,弟弟属于未成年的,需要由姐姐对弟弟进行扶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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