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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请问这个执行通知书的内容需要在多久内执行完毕

案件执行 2022-10-02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的,法院的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在这两年内可以向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作出的裁定,对于不执行法院裁定,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并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执行通知书一般从实践角度讲没有履行的时间限制。但是执行案件都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  
    一、应当在承办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过了执行期限的话,就丧失了法律救助条件与机会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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