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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1958.12.15)2007~2018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工作11年,公司未缴纳社保,已经无法再补缴,现在向物流公司索要赔偿,之前上诉,法院认可劳动关系,认可我们去索要赔偿,但是不认可我们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认为没有法律依据,请问各位律师,这种影响未交社保影响退休待遇的赔偿金应该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22-10-02 11: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辞职后所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主动辞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等等
  •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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