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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5300??如果被起诉??但是没有尝还能力?法院会如何判决

债权债务 2022-10-02 15: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务人欠钱但是没还款能力的,法院会判决欠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欠款;如果欠款人逾期不还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查明欠款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会中止执行,等到欠款人有财产时,法院可以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如果法院判决后没能力还款,如果有第三人代为还款的,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没有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等待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如果法院判决后没能力偿还欠款,但是有第三人代为还款的,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没有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等待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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