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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一套期房分给孩子,她是孩子监护人,她现在想要装修居住,我能阻止吗?

离婚 2022-10-02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在离婚时,房产无法分割,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哪怕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夫妻也不能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的权益。父母尽管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不具有处置房产的权利,在其儿子年满18周岁之前,该房屋暂由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仅此而已。第
    二、父母无法收回,也不能干涉。子女成年后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处分自己名下财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子女对赠与的房屋是否出租、抵押,出售,父母都无权干预。第
    三、如果孩子已经结婚的时候,要考虑是赠与孩子和配偶,还是仅仅赠与孩子,增加限定条件可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了,原则上是不可撤销。法律依据:
  • 协议离婚房子留给孩子的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同意,不是监护人可以住的。协议离婚后房屋留给子女的,房屋就归子女所有,所有人有权处置自己的房屋,但孩子一般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不是监护人能不能住,由监护人决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对方不履行的,自己不能要求对方履行,也不能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对方履行。因为赠与房产给他人,如果没有过户就是可以后悔的,除非做过公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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