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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帮你归还了一张欠条??但是欠他被拿走??还具有法律效力吗???并且归还人曾说不需要其偿还??但现在归还人却以借条要挟

债权债务 2022-10-02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拿他人的欠条,如果是经债权人委托授权的,能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当事人可以代为追债,但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但如果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了当事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当事人不能要求债务人还债。
    因为该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欠条上是否记载了还款日期,如未记载还款日期则欠条还有效
  •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久|||  对欠条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人向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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