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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些家庭产权的事情,想咨询您一下

房产纠纷 2022-10-03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财产共有人之间可以先协商解决共有的财产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分割时,应当严格的将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才能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家庭财产一般是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的简称,家庭财产是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参与共同劳动所创造和贡献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主要类型包括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家庭财产的分割,要注意家庭成员之间对该财产是否有特别约定,如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共同共有。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分割家庭财产,应当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本着团结和睦,互让互助的精神,协商分割财产,对于老幼病残者要给予适当照顾。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出资较多、贡献较大者的付出,并尽量平衡各成员的利益。对于某些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做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财产的效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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