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亲去世,儿子脑出血后遗症,和后妈母女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

损害赔偿 2022-10-03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房子如果属于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就该房子的继承问题,首先看遗嘱继承,有遗嘱依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首先整个房产的50%是属于母亲原本所有,剩下父亲50%的房产属于遗产,继承权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来平等分割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父母一方去世的,房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那应该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协商分割房屋,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但是需要注意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应该先将一半分给在世一方,其他的才是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子首先依照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如果都没有的,该房屋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即健在的母亲)、子女、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