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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在工地干活时,突发脑出血,冶疗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工地足否承担费用。

工伤赔偿 2022-10-03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上突发脑出血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地上突发脑出血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地上突发脑出血视同工伤的,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地干活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来赔偿;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参保的,则由单位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则由对该伤害负有责任的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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