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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警拦截正在行驶的货车,进行例行检查!交通部门是不是也有拦截正常行驶货车的权利!造成的危险责任谁负责?

交通事故 2022-10-03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牵扯若是为避让行人紧急刹车导致追尾的,后车负全责,但具体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为避让行人急刹致追尾由后车负全责,但具体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警可以随时随地拦车检查,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应当按照相关规程的规定,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交通警察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三)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五)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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