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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后车追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追的尾,下高速后才发现没有报警,交警打电话电话才知道是高速上追的尾,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2-10-04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车时被后面的车追尾的处理:
    1、保留现场,及时报警,由交管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2、注意防止二次事故。打开车辆的应急双闪灯并尽可能远地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三角板或反光筒;
    3、事故当事人进行协商或由交警调解决定赔偿事宜,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如果没有争议,决定协商处理应当尽快撤离现场,如果对事故赔偿责任有争议可以报警等待事故认定,按照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车被别人追尾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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