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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父母给的陪嫁,婚后公婆家需要用钱,把陪嫁拿出来,但是没有写任何借条,请问,钱过了一手后,还是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22-10-04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婚前欠款配偶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此债务属于婚前的个人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共同财产才能够分割。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男方婚前财产属于男方自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或属于特殊的财产,像房产,车子,在婚后如果女方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便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男方婚前财产属于男方自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或属于特殊的财产,像房产,车子,在婚后如果女方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便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男方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结婚之后也是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可以主张首付款是债款,要求女方还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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