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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单位事故住院住院单应该给保险公司吗?

保险纠纷 2022-10-04 0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意外受伤住院医保报销,打架斗殴、交通肇事、自杀自残、工(公)伤及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除外,不同级别的医院自负起伏线不同,具体政策可以咨询所住医院。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医疗责任保险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经济赔偿责任,依法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当事人住院后需要提交下列材料来报销商业保险:保险单;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及病历等资料;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结算凭证;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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