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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4年买的房,16年8月从物业拿钥匙入住,当年交供暖费,并且供暖公司开具了往年无欠费通知,今年又去交供暖费,供暖公司说要补缴14年,15年欠费,请问该如何应对?谢谢

合同纠纷 2022-10-04 16: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二手房,新业主应敦促前业主及时支付,或者检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前业主是否留存物业保证金并进行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前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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