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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求重新鉴定?申诉的程序是??

产品质量 2022-10-04 1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诉案件的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重新申请鉴定的请求,应当区分情况具体对待。如果是经人民法院综合全案情况确定鉴定意见确有错误的,应当准许,安排鉴定人员重新进行鉴定。反之若是当事人故意拖延案件审理时间,申请重新鉴定的,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 重新鉴定应当在受到鉴定结果之日起三日内提出申请,最多也只能重新鉴定一次,不能反复鉴定。除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外,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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