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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判决书已出。抚养费有给,女方不给我见孩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还亲自去她家,但是避而不见,女方与孩子都不在。他们父母在家,但是沟通不来,一直在争吵。在现场可以报警吗?需要怎么处理?可以申诉强行执行?去法院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22-10-04 20: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前妻一直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男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离婚判决书,并对女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其仍然不听法院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并且请女方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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