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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有五个儿子,一直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住一个房子,房子没有确定是谁的,当初没有明确说房子是谁的,农村自打小儿子结婚一直和老太太一起住,土地也是小儿子种,现在小儿子没了,小儿媳妇要给老太太轰出去,不让老太太进屋,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22-10-05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房屋继承权纠纷:当事人可以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一般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当事人申请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解决房产继承纠纷的方式有: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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