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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9年8月28日,骑电动自行车于一个骑自行车的人相撞,自行车人右腿骨折,我当时积极给骑自行车人到医院治疗,现在已经出院,花费一万多元,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务工费,精神损失费,不能照看孙子雇保姆费等等费用共计10万多元,请问律师对方的要求合理吗?我应该如何办

交通事故 2022-10-05 0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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