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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同居半年,现分开,女方彩礼要退还吗?退还多少?

离婚 2022-10-05 1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如下法定返还情形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1、男女方未领取结婚证的;
    2、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生活,且双方离婚;
    3、婚前购买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双方离婚。法律依据:符合如下法定返还情形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1、男女方未领取结婚证的;
    2、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在一起生活,且双方离婚;
    3、婚前购买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双方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给女方彩礼二十万,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女方应全额退还,或者女方可以与男方协议彩礼的退还数额以及是否应退彩礼。如果已经形成事实婚姻且双方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离婚时女方一般不退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情形下结婚一年,彩礼不会退还。但如果双方结婚一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现一方主张离婚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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