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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请问一下我做建材的??卖材料给业主,然后业主给了一半的钱,人跑了??我可以把东西拆回来吗。违法吗?

债权债务 2022-10-05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返还财物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返还财产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民事责任又包括侵权责任,因此返还财物可以用来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出卖人依法提存货物的,买受人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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