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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追尾?前几天中秋节时停在收费站那里我感觉车子有抖动?不知道什么情况?所以没在意?就直接开走了?今天洗车发现车尾被顶凹了?觉得不对劲?应该是那次被追尾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0-05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追尾我车上,他开车跑了的,受害人应当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车被别人追尾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子被追尾了,对方全责,拖着不赔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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