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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出纳?,总公司打备用金打在我的卡上的,每次总经理都要让我转给他用,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0-06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人提取备用金用来支付公司日常开销的是合法的,但每次取款不超过5万且需要依法使用发票报账,公司备用金不得随意转借和挪用。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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