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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已交付的小区,有噪音污染的家庭装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环境保护 2022-10-06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扰民的法律规定:
    1、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2、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 法律规定装修时间范围是工作日8至12点和14至18点。在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同样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 法律规定装修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到12点、下午2到6点。此外的时间以及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禁止装修,违规进行装修产生噪音干扰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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