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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孕妇裁员了,孕妇可以提出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2-10-06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怀孕期间遭辞退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解雇孕妇赔偿如下: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款,用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计算得出。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但是如果女职工经常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并耽误公司工作进度的可以搜集证据,进行面谈,劝其自动选择离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不得以孕妇怀孕为由要求其辞职、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应当以经济补偿为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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