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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酒去朋友家跟朋友喝酒,喝酒期间争执了起来,他拿刀砍我,在这期间有一个人拦着。结果砍着了他。现在被砍的人要告我和我的朋友。请问我有责任吗,我需要赔偿吗。按理说我也是受害者。

刑事辩护 2022-10-06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喝酒出了事故,当事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存在过错的情形主要包括: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的;灌酒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喝酒造成他人损害,所适用的连带责任赔偿标准为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数额。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若一起喝酒的当事人一方受损害,且另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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