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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离,期间夫妻打工钱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 2022-10-06 1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一定是强制性分割共同财产的,可以先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协商不成的要判断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需要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过自身的劳力、脑力的付出所得到的金钱或其他收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一方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在婚前约定婚后各自工资归自己所有,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就应当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自己所有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婚后一方的工资就归夫妻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收益、受赠财产,以及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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