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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属于婚前男方财产的在男方结婚后又离婚,女方可分得吗?

离婚 2022-10-06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不一定能分。正常情况下,女方无权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但是如果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那么女方就有权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若是没有其余约定的情况下,女方是不可以分割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男方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不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财产是法定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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