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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总是收到催债信息,可是我却没有在他们的软件上借过钱,而且他们还威胁我说要爆我的通讯录,还要来家里找不找我,如果家里没人让我后果自负

债权债务 2022-10-07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催收骚扰通讯录犯法。催收只能向本人催收,联系第三方仅限本人在办理贷款、信用卡业务时预留的联系人的号码。骚扰通讯录本身就属于通过传播欠款人的欠款信息,让通讯录联系人施压欠款人从而导致还款,但是欠款人的欠款信息本身属于本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告知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 各类债务的催收方法有,发送信息提醒债务人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等信息;电话催收;函件催收;律师函催收;以及上门催收等合法的方式。债权人不能使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方式催收。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
    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 民间讨债易犯的违法行为有,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方式催收;以及要求欠款人偿还违反国家规定的高额利息。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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