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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冒用我的名字向他人借钱,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并且打欠条也使用我名字,这件事是否违法

债权债务 2022-10-07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具欠条时用假名或别名,如果欠款人不具有欺诈的故意,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当事人均具有缔约能力;表意真实;欠条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冒用他人名字实名举报一般不属于犯法。冒用他人姓名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实名举报冒用其姓名的侵权人,并可以请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冒用他人名字,实名举报的不犯法。冒用他人姓名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实名举报冒用其姓名的侵权人,并可以请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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