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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描述您请问2017-2019年朋友借我钱,一直没写借据,但今晚才签的借据,日期写未了3月15日借的,这样有效吗,要咨询的问题……

债权债务 2022-10-07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并不当然一直有效,如果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同样会丧失胜诉权,自债权人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的名字,但是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则该借条有效:订立借条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借条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出借人的名字,或者通过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出借人的身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很多人习惯在民间借贷当中使用借款欠条,其实从法律专业来看,借款欠条是有漏洞的。如果你是出借人,我并不建议你让借款人写借款欠条给你,因为借款欠条中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那他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从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很容易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最终得不到支持。
    我建议出借人尽量让借款人写借据,借据是证明借款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借款人书写并且签章,表明借款人已经欠下出借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等主要要件的,都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提醒大家,写借据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避免有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者身份证号码,如果是个人,最好就是能够在写借据的同时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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