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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假如我有事先走了,有一位朋友出事故了,我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2-10-07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人如对事故有严重过错的,则有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一起喝酒的朋友明知对方喝不得酒,还强迫灌酒的,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朋友喝酒出了事故,当事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存在过错的情形主要包括: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的;灌酒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朋友喝酒出了事故,当事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当事人已经对朋友尽到了合理的照顾义务,喝酒出了事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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