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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的房,婚后卖了100万,用此房置换了一套130万的新房子,只写的男方的名字。用婚前男方购买的房子卖掉的钱,我们夫妻又添了30万置换的这个新房子,相当于还是绝大多数是男方出资。这种情况下婚后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的话可以男女方均分吗?

离婚 2022-10-08 0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将婚前房子卖出又再买了新房子的,则该新房子可以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该房子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该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时男方买的房子卖了重新买的,如果再买的房子是在婚前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还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用进行分割的;若再买的房子在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是用卖掉婚前房产所得的钱全款购买了一个新的房产,并且房屋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房屋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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