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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问一下,在网上之前做一个项目,交了5000元订金,而且签了合同,现在没做,这个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22-10-08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押金不退可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合同当事人如果已经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债权已经消灭,同时担保物权也消灭了,抵押权人应当退还担保物,即押金因此,遇到押金不退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保存好自己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据,便于维护自身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分情况而定。押金的话,一般在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押金应该退还。如果当事人一方有违约情形,合同中约定此种情形押金不予退回的,押金可以不退回。定金的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定金及其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押金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通常是能退还的。具体而言,如果交付押金的一方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则押金能退;如果交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的,则押金可以不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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