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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子只有妻子一个人名字她可以单方处理房子吗

离婚 2022-10-08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否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其房产的购买时间而定,如果其房产是归于妻子名下并且是婚前全款购买的,为妻子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妻子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妻子名下的房产是不一定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应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妻子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购买的,则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妻子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没有特别约定即为一方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双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是可以单独买房的。如果用共同财产买房,即使是以个人的名义买房,只登记一方的名字,该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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