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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事故无责方,对方电瓶车主,不愿意赔偿修理费,找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但是交警拒绝提供对方的信息,我改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22-10-08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代为追偿提供不了对方证件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对方的详细信息,也可以去交通管理部门复制对方的详细信息然后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车祸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流程: 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 如果发生双方事故,我方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并让对方前往我方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等待对方提供维修清单和发票后进行赔偿。
    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人首先应报案并立刻把伤者送入医院救治。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保存好,以便进行保险赔偿。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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