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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建筑工地承包的活干,跟工地所属建筑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工伤赔偿 2022-10-08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打工是劳动关系,工人在工地提供了劳动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在工地打工的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算是劳动关系。工人在工地提供了劳动,发生了实际用工的,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论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在工地上工作,满足以下条件构成劳动关系:
    1、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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