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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借了高利贷6万,月利息是900,一年期间只接了利息,后来他们公司被查,老板也换了,又给过一次利息被退回来了,还需要还吗?

债权债务 2022-10-08 2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高利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借款人可以不偿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已经偿还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进行归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应当偿还利息。
    介于之间的应当双方协商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合法的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借条中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借款人要还;而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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