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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事!就是自己出了交通事故,且得到了赔偿金额,但是这笔资金自己没拿到,却被父母拿去了,还各种理由不愿意拿出来给自己(表示出事故时自己已经结婚成家了)那么我现在想从父母那里得到这赔偿款,符合法律嘛?

交通事故 2022-10-09 0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款不能说是夫妻共同财产。交通事故赔偿款是赔给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具有强力的人身属性,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交通事故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交通事故赔偿款是赔给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具有强力的人身属性,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为法律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有包含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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