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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男方多次离家不承担抚养义务,同时在外和另一个女的同居。对女方多次进行家暴,导致无法正常生活,使孩子曾辍学在家。女方身体残疾,没有生活来源。使女方身体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0-09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暴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女方拿的是赔偿费用。家暴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情况属实,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发生家庭暴力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受害一方可向有关机关求助,或公安机关报警,家庭暴力严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发生家庭暴力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受害一方可向有关机关求助,或公安机关报警,家庭暴力严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家庭当中面对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时可以请求过错方对受害方进行损害赔偿。

    遭遇家庭暴力的救助途径如下:
    1、社会救助。
    2、行政处罚。
    3、民事救济。

    4、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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