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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朋友一开始在一起喝酒,但是没喝多,他出去了就,然后骑摩托在路上车祸身亡,他摩托没驾照,没牌,超速,我还未成年,我有责任吗,我也没劝他喝酒啥的,他提起的喝酒,我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2-10-09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的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没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没有劝其饮酒、已经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进行劝阻的,其余情况下,则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若行为人与受害人共同喝酒后,受害人因饮酒死亡的,若存在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一起喝酒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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