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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公司有一位保安大叔65周岁24小时住在厂里,因年纪大了不能购买工伤险,想辞退又怕他无家可归,他是一名五保户单身汉,然后想跟他签订一份协议在厂里时发生任何意外时由他本人自己承担,与工厂无关,那想请问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

劳动纠纷 2022-10-09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了工伤,以前签的免责协议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免责协议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或者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等情形的,该协议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劳动者自己购买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劳动者单方承诺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法院应认定此类约定或承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超过退休年龄,如果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单位也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一般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退休人员与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且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其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一般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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