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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年发现公司虽每月代扣个税,但实际上并款缴纳个税,该怎么办?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0-09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扣税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所扣税额由企业进行核算,并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然后统一到当地地税局申报缴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五险一金-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一般来说,个税都是公司直接在员工工资里面扣除,然后代替员工进行缴纳他们的个税的,是不需要员工自己去缴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 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劳动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五险一金-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而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以及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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